山東省副省長才利民要求實現(xiàn)二氧化硫削減目標
山東省副省長才利民要求實現(xiàn)二氧化硫削減目標
三百余燃煤機組定治理時限
本報訊山東省政府日前召開全省燃煤電廠重點脫硫項目調度會議,副省長才利民在會上要求,各級政府、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(yè)要確保完成“十一五”二氧化硫總量控制目標。
才利民指出,省政府與各市簽訂的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已經對全省348家6MW以上燃煤機組脫硫工程的開工與完成時限、績效考核以及煙氣在線監(jiān)測設施安裝時間都提出了明確要求,各市落實到位,考核到位。
才利民要求,各市要加快重點脫硫項目建設進度,原來要求2005年底前完成的脫硫項目,凡未按期完成的,要確保在今年開工建設,明年底前投產運行;位于大中城市建成區(qū)及近郊的所有燃煤電廠機組,在2008年底前要建成脫硫設施;2010年底前,所有運營燃煤電廠、熱電廠和企業(yè)自備熱電廠都要建成脫硫設施,并正常運行;各電力企業(yè)要組織對燃煤電廠脫硫脫硝等重點難點技術的攻關,積極開展技術示范和成果推廣;繼續(xù)完善和落實燃煤電廠脫硫的各項政策措施,將燃煤電廠脫硫項目優(yōu)先列入固定資產投資、污染防治專項計劃。積極開展二氧化硫排放指標有償取得和排污權交易試點。
才利民強調,要加大對重點脫硫項目的監(jiān)督檢查和跟蹤管理力度,嚴格實施“月調度、季通報和年考核”,對各類違法行為要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追究相關責任^的行政、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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